图为燕子矶营业部员工为企业解读最新政策
2008年12月18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流传已久的增值税转型终于自200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增值税转型的最大亮点在于:自2009年1月1日起,在维持现行增值税税率不变的前提下,允许全国范围内(不分地区和行业)的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抵扣其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项税额,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结转下期继续抵扣。图为我所员工为企业财务人员宣传新政策带来的企业增值税纳税变化。
Copyright © 2008-2013 江苏苏税迅通集团 版权所有 苏ICP备08103862号 技术支持:EPSO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东路288号新世纪广场A幢8楼 电话:025-8465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