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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经济小议

发布日期:2008-08-12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资源过度开采和工业废弃物大量排放物造成资源紧缺、环境承载能力减弱。环境、资源的“瓶颈”已凸显出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党的十七大报告也明确提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税收做为国民经济调节杠杆,理应成为循环经济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我们将此作为课题,进行了一些调研工作。

一、    目前资源综合利用的现状及分析

(一)、粗放式的经济发展方式

南京是典型的老工业区,从一开始走的就是高能源消耗、低产出的老型的经济发展道路,产业结构老化,技术含量偏低,资源含量过高。目前南京市进行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企业仅占全部企业的1.2%,这种粗放型的经济发展方式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也制约了本地区的经济发展。

(二)、循环经济没有深入到广泛的经济体系中

循环经济是最近才开始重视的经济发展方式,很多企业虽然知道或者重视循环经济,但是在工艺改造、技术力量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不能适应循环经济方式的要求。很多企业不了解循环经济、节能减排的目标和税收优惠政策。目前循环经济还没有被广大企业接受,税收政策的调控力度不大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三)、循环经济和税收管理有待加强

对循环经济的税收管理有两个难点,首先是和其他政府机关职能部门配合较少,不能及时取得一手的资料;其次是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在税收认定上存在一定的困难。

二、关于循环经济的几点建议

(一)、以税收优惠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升级

在税制建设上主要应注意:第一是不仅对循环经济、节能减排进行税收优惠,还要对投资于这些项目的企业给予税收优惠;第二是不仅用单一的税收优惠,对那些资源消耗大、浪费多、高污染的行业应该加大税负;第三是对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和设备,传统产业升级中相关的配套工程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以税收优惠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进能源结构调整。

(二)、加强宣传,将循环经济深入人心

目前企业一般都知道偷税的处理,这是税务机关多年来多方面、多式样的宣传形成的结果。税务机关应该将循环经济、节能减排和资源有效利用的税收政策当作必须告知纳税人的事项进行宣传,将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提升到经济意识的高度。从办理税务登记开始,结合日常的税收征管工作,积极开展循环经济税收政策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城市节水宣传周及世界环境日、地球日、水宣传日、税收宣传月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将循环经济深入人心。

(三)、改革资源税,加快配套税种税制建设

资源税是我国现行税制中对循环经济的主要调节杠杆,也是目前促进循环经济税制改革的重点。可以将资源税由定量、定额征收的形式作一个改革,实行以资源有效利用程度征收资源税。应该请相关的部门根据统计数据确定每项资源的合理利用程度,对超出这个利用程度的企业超额累进征收资源税。

(四)、加强部门配合,细化循环经济税收管理

首先,税务机关应该和各级经贸委等部门建立横向联系制度,掌握企业动态,及时进行税法宣传和征收管理;其次是明确政府部门和税务机关之间的权利、责任划分,循环经济、节能减排企业的认定交由经贸委或其他部门认定,通过文件形式确定其他部门在资质认定上的责任,减少征管难度。

发布日期:2008-08-12      投稿部门:雨花营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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