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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投融资快速膨胀 城投债五年后将现偿还高峰

发布日期:2013-03-21
    两会期间,尚福林表示,目前地方融资平台贷款规模为9.3万亿元,两年只增长了2%,总量规模得到了控制。

但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副部长李勇认为,现有地方投融资体制和模式不断暴露许多问题和隐患:“近两年地方投融资规模快速膨胀,超过了前若干年之和,且职能分工不清,存在重投资、轻公共服务支出的现象。政府本应负责公益性项目的投资,却投资了很多经营类项目,投资决策不按经济规律办事,不讲市场原则,结果投资效率越来越低,当前大量的重复建设、产能过剩和地方产业结构同构,主要都是地方投资政策造成,政府的无效投资是当前最大的浪费,政府的大量投资同时也是造成全社会投资率过高和通货膨胀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泰君安债券分析师吕春杰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城投债集中到期的时间将集中在45年后,“去年新发的城投债数量比较多,一般都是五年期以上,所以短期内不用太过忧虑。”

地方投融资规模快速膨胀

201110月,财政部宣布国务院已批准上海、浙江、江苏、广东等地开展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工作,规定试点省市可在国务院批准的发债规模限额内,自行组织发行本省市政府债券的发行机制,并由财政部代办还本付息。

2012年底,财政部发布《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该《通知》涉及多数融资渠道,整治力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均属空前。

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地方政府性债务包含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该《通知》称,最近有些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有抬头之势,如违规采用集资、回购(BT)等方式举债建设公益性项目,违规向融资平台公司注资或提供担保,通过财务公司、信托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违规举借政府性债务等。

针对地方政府性债务中长期存在的虚假注资和违规担保问题,《通知》明确提出,加强对融资平台注资行为管理,注资必须合法合规,不得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作为资本注入融资平台公司。同时,严格按照《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部门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安慰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不得从事其他违法违规担保承诺行为。这些具体要求的落实,将极大遏制地方融资乱象。

地方债券发行调至3500亿元

两会期间,在发改委提交的计划草案中,2013年的投资增速目标从16%变为18%。此外,国务院将2013年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发行规模从20122500亿元上调至3500亿元,创历史新高。

根据Wind数据统计,截至20121231日,中国市场未到期城投债余额达2.5万亿元。其中,2012年是城投债井喷之年,当年发行额1.27万亿元,到期额997亿元,净增加1.17万亿元。

今年,房地产受制于政策调控,一些企业受制于产能过剩的背景下,地方政府活动依然是实现投资增速以及GDP增长目标的主要力量,政府投资、机构换届等因素或将助推今年城投债高涨。有证券分析师认为,预计今年城投债的净融资规模将达700010000亿元,同比增长12%30%

随着中国地方政府性债务规模不断扩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风险问题引起国内外广泛关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中央将代发地方债2500亿元,规模较近几年又有所增加。但政协委员们表示,就整个中国经济而言,偿还这点儿债务是没有任何问题的。

据全国政协委员李勇举例称,近两年某些地方政府投资率大幅度上升、消费率不断下降,客观上导致地方债务增加、物价上涨、信贷膨胀等方面问题,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审计结果也显示,在10.7万亿元的中国地方债余额中,2012年到期偿还的占到17.7%。据估算,2012年需要到期偿付的金额将达1.84万亿元。

对于地方债务风险性的疑问,全国政协委员、工商银行行长杨凯生表示,中国总体政府性债务是17.5万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3%左右,比世界上一些国家的水平要低得多。他举例称GDP总量大体和中国在同一个数量级上德国和日本,比重分别达到83.2%180%。中国的财政收入,五六年来的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2%,政府的偿债能力比较充分。

杨凯生以工行的数据举例说,工商银行对地方政府融资贷款的90.4%是不需要地方政府掏钱的,真正要偿债的只占4%左右,总体可控、安全。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国际金融公司董事长李剑阁也表示,中国地方债与西方一些发达经济体政府债务有很大不同。中国地方举债用途多为基础设施建设,而非主要用于经常性开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绝大部分有合格抵押品或现金流支持,同时银行拨备覆盖率高,因此对中国经济影响有限。

全国政协委员、银监会主席助理阎庆民说,银监会近年来对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的风险高度重视,全面提高了对存量平台贷款的现金流覆盖程度和抵质押有效性,完善了平台贷款审批与管理机制,健全了平台贷款的数据统计和监测制度,参与制定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推动了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政策的持续完善。

“经过一年多的清查整改,平台贷款风险已得到初步控制,目前基本化解了2011年内到期贷款违约风险。”阎庆民说。

地方融资平台操作须透明化

事实上,早在2010年,银监会启动地方融资平台清理,地方政府传统的融资渠道收紧后,各类地方基建项目纷纷转向通过BT融资(BT即“建设-移交”,英文Build-Transfer缩写,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进行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模式)。BT融资将政府当期融资压力转移至项目代建方,但只是短期应急之策,不能从根本上缓解地方政府资金不足。而这种方式的融资成本往往偏高。苏州交通局一名领导告诉时代周报记者,这种方式已经成为常态。

此次财政部等四部门文件要求,除法律和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地方不得通过BT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同时,对符合法律或国务院规定可以举借政府性债务的公共租赁住房、公路等项目,确需采取代建制建设并由财政性资金逐年回购的,必须根据项目建设规划、偿债能力等,合理确定建设规模,落实分年资金偿还计划。一句话,BT方式不能再普遍采用。

对各地政府性平台资产的整治,亦开始收紧。

按照各地当前已出台的建设规划,今后五至十年内,全国的高速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基建领域投资规模数以万亿元计,资金需求再度旺盛。面对地方债务加速演进,风险隐患积累沉重,潜在投资热潮再涌,监管部门因此提前预警并整肃融资通道。

地方债务沉疴痼疾,由来已久,债务期限错配、以债养债、偿债能力较弱等问题一直存在。当下,地方债务问题逐渐长期化,成为左右中国经济运行的最大不确定因素,并牵制着决策层对宏观经济走向的判断及政策的取舍。

如何进一步深化地方政府债券改革和试点,助推地方城镇化发展,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执行董事、全国政协委员王冬胜在个人提案中,对地方债提出改革意见。

“首先,借鉴国际经验,可考虑发行市政债券解决城镇化过程中基础建设项目融资问题;其次,建立健全相关法律约束机制,市场监督和政府监管双管齐下,以审慎原则稳步推进地方政府自行发债试点;再次,加强地方政府财务管理能力,可考虑逐步向财务状况良好、符合市场化发行债券资质的地方政府授予发债资格,而不符合要求的则不授予该资格。地方政府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务状况年报,披露所筹资金的用途和债务偿还计划,并设立偿债基金备用。”

王冬胜强调,地方政府自行发债作为公开的市场融资行为将面临更强的市场约束力,发债资格审批机制可以敦促地方政府自律,激励地方政府通过改善当地信用状况获得更低的融资成本,使市场资金配置更加合理和高效。

(来自时代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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