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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成效初显

发布日期:2013-09-11

2013年4月,省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的通知》,制定《江苏省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规程(试行)》,完善动态监控软件,从5月份起正式上线运行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动态监控系统将省级1175家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纳入监控范围,并明确了预警信息核实检查流程、违规处理办法等,建立了覆盖面广、信息跟踪及时、各方职责明确的“监控网”。截至8月底,累计监控国库集中支付19.7万笔,监控资金297.5亿元,预警提示4.3万笔,预警金额84亿元,共确认违规笔数7笔,违规金额157.6万元,省财政厅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对违规行为进行了纠正。省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的运行,加强了对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有效遏制了单位违规支付行为,促进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水平提升,强化了省级预算执行效果。

下一阶段,省财政厅将进一步完善预警规则,针对“三公”经费支出、项目支出等加强监控规则设置,同时,进一步强化系统综合分析、实用兼容等功能,逐步扩大监控范围,充分发挥动态监控的警示、威慑、纠偏作用。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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