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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安排8.3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持中央文化企业发展

发布日期:2013-10-11

  为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支持中央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促进文化产业全面振兴,近日,中央财政下达2013年中央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8.3亿元,共支持39家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文化企业实施的55个项目。资金重点支持三个方向:一是支持中央文化企业作为兼并主体,通过出资购买、控股等方式取得被兼并企业所有权、控股权,或通过合并成立新企业;二是支持中央文化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升级、网络传播平台、移动多媒体等项目建设,研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利于推动企业产业结构调整或升级的关键技术;三是支持具有竞争优势、品牌优势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中央文化企业与国外有实力的文化机构进行项目合作,建设文化产品国际营销网络,对外投资兴办文化企业。

  2011年至2013年,中央财政已累计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8.9亿元,共支持了65家企业实施107个项目,切实发挥了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有效缓解了中央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后的发展资金缺乏瓶颈,在促进企业资源整合、实现传统产业升级和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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