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财政下拨统筹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63.25亿元,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区、中西部地区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农田水利建设。
该项资金的80%用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20%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支出。财政部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要统筹考虑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五小水利”工程等各类农田水利建设需求,将资金分配下达到项目县(市、区),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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