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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积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14-03-27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税收杠杆对社会经济运行的调控作用,积极支持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省财政厅与省科技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联合组成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协调指导,严格认定程序,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复审工作,全面落实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据统计,2013年我省约6000余户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减免企业所得税超过160亿元,企业数量与减免税额均居全国前列;当年认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共2300余户,其中新认定1700余户,复审通过600余户。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同时还可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抵扣等政策,有力支持了企业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型企业的蓬勃发展。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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