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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国税:网店等同实体店征税 将查处偷漏税

发布日期:2012-04-18

销售免税货物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广东有没有对较大规模的网店征税?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广东去年提高了增值税起征点,纳税人却有新疑问……17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陈忠明等到广东电台“民声热线”,对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回应。

发现网店偷漏税会查处

近日有媒体报道,其他省份有地方因为税收大幅回落,开始把一些新兴而有较大规模的业务纳入税收征收范围,如河北省某市国税局约见了38家淘宝商城中的大型网店要求补税。

广东有没有对规模较大的网店征税?对羊城晚报记者的这一提问,陈忠明回应说,“对网店的征税,应该与实体店销售的征税是一样的,就是不管企业销售经营业务是采用开店的方式还是网上销售的方式,所发生的销售收入都要按规定、按期向税局申报缴税。实体店税收管理工作大家较了解,我们在税收管理上也比较到位。但对有些规模比较小的网店,特别是个体户开的一些网店,可能存在没有及时向税局办理税务登记、申报等手续,如果存在这种漏征漏管的情况,我们了解后会及时清理。”陈忠明一再强调,对网店的销售与实体店的销售,在税收征管上是一样的。不过,陈忠明也承认,对网店漏征漏管、由哪些人开等情况的调查要比实体店难,但如果发现销售规模比较大且存在偷漏税疑点的网店,会及时核实并查处。

免税货物不能开增值税发票

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去年111日起,广东把增值税起征点从月销售额5000元提高到2万元,全省有48%的增值税纳税人因此受惠不用再缴税。但是,有“双定”户纳税人担心,其税收定额会相应提高。如有纳税人提出,税局核定其每月销售额为9000元,时间是20116月至20126月,起征点调整后,税局以后会不会重新核定自己的销售额?

对此,陈忠明表示:20116月至10月,该纳税人9000元的定额每月要缴税270元。201111月至今年6月,如果该纳税人经营情况没有发生大的变化,不用等国税局重新核定定额,按新起征点标准,该纳税户未达起征点就不用再缴税。

对于这类纳税人不能再到税局办理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疑问,陈忠明解答道,由于这类纳税人定额在起征点以下,属于免税范围,根据我国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这类纳税人可以到税局办理代开普通发票。

(来自羊城晚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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