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注税发[2009]31号 各税务师事务所: 为加强对注册税务师行业的行政监管,规范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的业务活动,对照《江苏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检查办法(试行)》、《江苏省国家税务局、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税务师事务所及执业注册税务师年检工作的通知》要求,并结合我省注册税务师行业当前发展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度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检查和2008年度年检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时间 2009年8月31日――9月25日 二、 检查对象 我省经国家税务总局或省管理中心批准设立的税务师事务所和在省管理中心取得执业备案的注册税务师。 三、 检查内容 对税务师事务所业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事务所的执业资质、执业行为和执业质量;对注册税务师业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注册税务师的执业资格、执业行为、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详见检查实施方案)。 四、 检查方法与程序 本次检查一般采用到税务师事务所现场检查的方式进行,特殊情况可调阅事务所有关资料进行非现场检查(详见检查实施方案)。 五、 检查要求 开展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检查,以查促建,是维护注册税务师行业的市场秩序,提高税务师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执业质量和职业素质的重要手段,各税务师事务所要根据本通知精神,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并按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准备有关资料,积极配合,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开展。 附件:《2009年度全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检查和2008年度年检抽查实施方案》 二OO九年八月二十日
抄送:各省辖市及苏州工业园区国税局、地税局,常熟市国税局、地税局,张家港保税区国税局、地税局,省国税局、地税局直属分局 附件关于印发《江苏省注册税务师行业业务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