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师事务所: 根据省注册税务师协会2009年度培训工作计划,为强化和提升执业注册税务师及其从业人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业务操作能力,经研究,2009年度第六期培训班的内容主要以企业重组和注销时的税务及会计处理为主,第七期培训班内容以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所得税为主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执业注册税务师。苏北地区事务所的非执业注册税务师和其他从业人员向省协会报名,经批准后参加。 2、规模较小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税务师人数在10人以下,每期必须派1名执业注册税务师参加培训,以便于全面了解和系统掌握财税政策,提高鉴证业务水平。 3、规模较大的税务师事务所,执业注册税务师在10人以上的每期必须派2名以上的人员参加培训。(不能将人员集中参加某一期的培训)以达到全面接受培训的目的。 4、凡参加培训人员一律携带《江苏省注册税务师手册》,培训结束后,当场审核盖章。以前几期已参加培训未审核盖章的人员,请委托本期参加培训的人员代为盖章。 5、不得冒名顶替,一经发现收回《江苏省注册税务师手册》。 6、要求参加培训的执业注册税务师必须具备一定的专业理论基础,培训结束后,须对所在单位其他人员进行培训。 二、培训费用 培训会场租赁费、老师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等由协会支付。 培训食宿费、交通费自理。住宿费:80元/人/天,餐费90元/人/天。合计170元/人/天。 三、其他培训事项 1、培训内容、地点授课时间等见附表。 2、培训地点: 常州国瑞宾馆 联系人:谢芳 联系电话:0519-8603888;13861021122 传真:0519-8605118 3、请各事务所按本通知要求,将参加第六、七期培训人员名单于8月30日前报省协会,并按时参加培训,不再另行通知。 4、省税协联系人:黄昌民 夏静 报名电话:025-83108298 传真号码:025-83108298 邮箱:565166260@qq.com 第六第七期培训内容1.xls 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九年八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