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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扩容百日:市场期盼解决衔接问题

发布日期:2013-11-11

    自8月1日起,“1+7”行业在全国推开“营改增”已经过去了100天,这项被认为是财税体制改革突破口的重要税制改革,承担着解决重复征税问题的重担,但也出现了一些衔接问题。

    对于“营改增”下一步的推进,财政部财科所副所长白景明11月8号在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举办的活动上表示,税负变化只是一个表现形式,更重要的层次在于其宏观价值。“推进营改增更多要从宏观角度考虑问题,怎么样为中国经济的发展、为中国税制的公平创造一个长效机制,这是问题的核心。”他认为,“真正改革难啃的骨头是在后边。”

    国家税务总局科研所副所长靳东升则指出,“营改增”试点在取得税制转换等成绩的同时,还面临改革不彻底、混业经营难划分、部分国地税机关配合协调不佳等问题,还需要通过深化改革解决。

    据媒体报道,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王晓华表示,财政部正抓紧制定铁路运输业和邮电通信业“营改增”试点方案,近期将上报国务院,争取在明年一季度把两个行业纳入试点范围。

    涉及行业喜忧参半

    2012年1月,营改增试点工作首先在上海展开,试点行业为交通运输业以及6个部分现代服务业。去年8月开始,分批扩大至北京、天津等10个省市。今年8月1日起,“1+7”行业的营改增试点全国扩围。

    “营改增对于融资租赁来说真是让我欢喜让我忧,综合来看,目前面临的困难很多,总局、各级税务机关、各个税务协会也知道了这个问题,在逐步调研,为进一步出台更新的政策也是积极积累资料。”尤尼泰(北京)税务师事务所大企业部副经理赵杰表示。

    她表示,作为咨询鉴证业的成员,小规模纳税人因征税率从5%下降到3%而获益,但对于他们这样的大中型事务所就不乐观了,税负出现普遍上升。

    “由于我们的税率由5%变成了6%,像我们这种智力密集型的行业,主要成本都是人力、配需、差旅、房租,这些暂时没有纳入营改增范围,所以我们无法取得进项税票,不能抵扣。”赵杰说,而取得进项税票,像固定资产、办公用品、汽油等只占很小的一部分,测算下咨询鉴证行业当期取得的进项金额占当期实际交纳增值税的比例要达到11.66%税负才会下降,所以一般纳税人行业是表现税负上升的趋势。

    不过赵杰也表示,虽然税负上升,但对于企业开拓市场是利好消息,因为能够向下游企业提供增值税发票,所以下游企业在管理服务时是在内部设部门还是向市场上找中介机构来提供服务,可能就会有一个考量,长远来看对咨询鉴证企业开拓业务是利好。

    靳东升表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消除了重复征税,对投资者而言,将减轻其于经济性或资本性投入的中间产品和劳务的税收负担,相当于降低投入成本,增加投资者剩余,有利于扩大投资需求。对生产者和消费者而言,在生产和流通领域消除重复征税因素后,税额减少,可有利于扩大消费需求和供给。

    针对部分行业“营改增”后税负上升的情况,财政部门先后下发了诸多文件以缓解这一问题,但效果并不显著。以咨询鉴证行业来说,因行业税率较高,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曾出台财税2012年86号文件,针对融资租赁业实行“税负超过3%即登即退”的政策,但实行过程中纳税人则面临一个问题:文件对实际税负规定为:实际纳税人当期实际交纳的增值税额占当期提供劳务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的比例。

    “这个分母影响了税率的测算。如果包括本金进行测算,可能融资租赁服务才到0.5%~0.7%之间,很难达到政策标准,所以基本上这个文件对于融资租赁行业来说可以说是望梅止渴,很难执行。”赵杰说。

    深化改革解决衔接问题

    对于当前“营改增”试点工作遇到的诸多问题,靳东升将其总结为十条:一是部分行业或企业税负增加;二是扩围产生新的增值税链条边界;三是混业经营难划分;四是增量抵扣不利于老企业的发展;五是准备时间短,操作问题多,增加纳税人负担;六是现行征收营业税的行业重复征税依然存在,影响企业投资决策;七是部分国地税机关配合协调存在问题;八是征管信息系统建设面临新的挑战;九是营改增以后冲击现有分税制体制的框架;十是增值税属于经济领域税种,和经济活动联系非常紧密,经济波动将增加税收风险。

    对于如何解决上述问题,靳东升认为,很多都是需要深化改革来解决,随着试点的延续,要围绕改革、经济运行、企业负担、财政收入、征管效果这些方面进行评估和完善经验、完善政策措施。在此基础上,还要继续扩大改革试点的范围,推动改革的进一步发展。

    “任何一个单个税种的改革都不是孤立的。”白景明说,营改增继续推进应该有三个原则,一是只有加快推进营改增才能实现行业之间的税负均衡;二是通过“营改增”把这两个税的问题解决了,才能为有增有减的税制改革让出空间,比如房产税、资源税、环境税等改革,通过这种减税性的改革和增税性的改革寻求一种平衡;三是税收法制化必须以税制稳定为基础,通过营改增使流转税制相对稳定,在这个基础上才能推进立法。

    目前,增值税税率有17%、13%、11%和6%四档,专家普遍认为税率偏高且档次过多,在2012年初“营改增”试点刚启动时,时任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郑建新曾表示,今后将根据改革需要,适时兼并税率档次。

    “难点还在后面”

    白景明分析,目前“营改增”采取的分步实施还在小领域。交通运输业在我国的营业税中占比相对较低,不足10%,约在百分之六七。现代服务业小行业多,但是营业税税收贡献并不大,以这两个行业为切入点,虽然税收规模不大,但更多体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从税收比重角度来看,可以说现行营业税纳税产业大头还没有开始。”白景明指出,现行营业税应税产业里,在营业税收入占比高的都没有进来,如占营业税收入的比重达25%、2012年占GDP比重6.8%的建筑业。

    此外,数据显示,不动产转让提供的营业税税收占营业税的比重最高,超过建筑业达到3000多亿。

    “这就说明,真正改革难啃的骨头是在后边,还不用说金融和生活服务业。”白景明说,这项改革是开弓没有回头箭,现在很多试点行业、一些试点企业出现税负上升,究其原因是很多改革还没有到位。

    他指出,改革要逐步推进,且一定程度上要加快推进,这样才能使整个抵扣链条完整,为其他的税制改革创造条件。

(来自: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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