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政策法规  >  财经要闻

明年起车购税实行“实时计税”

发布日期:2013-12-13

    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出台新政,明年起将实时核定汽车的最低计税价格并下发各地执行。记者昨天从宁波市国税局获悉,该局已收到相关通知,并将按规定执行。

    车购税一般是购车价(以销售发票的金额为准)扣除17%的增值税,再乘以10%的税率得出,相当于购车价的8.5%.现行的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每两个月核定、更新一次,即税务部门每年核定、下发6期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也就是说,车购税最低计税价格是阶段内汽车生产企业给各地经销商出厂价格的平均值。如车价低于最低计税价格,就会按照最低计税价格计算。如果高于最低计税价,则会按照购车价格计算。

    新政执行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将与新车出厂价及时动态关联,一旦出厂价有变动,最低计税价格也会相应调整,消费者缴纳购置税时将参照该辆车的即时价格,而不是原来的同一款车各批次的平均出厂价。

    “对消费者来说,最大的变化就是买降价车时,有望避免多缴车购税。”我市一家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不过,如果厂家没有及时录入最新信息,或者降价是经销商的个人行为,而厂商为将其上报到税务部门,那么,消费者还是得不到这个“便宜”。

(来自:东南商报)

苏ICP备08103862号 Copyright © 2008 江苏苏税迅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大厦31楼 电话:025-8465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