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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将推行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发布日期:2014-03-07

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该局今年将率先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

税收执法权力事项,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及其他税务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外部具体行政行为,包括税务行政审批、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征收、税务行政强制等税务行政权力。

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包括三项工作内容:清理税收执法权力事项;编制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在这三项工作中,清理执法权力事项是基础,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是重点,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是结果。按照工作安排,国税总局机关和各省税务局将统一部署、上下联动、同步开展、分级清理、分级公开。

北京大学刘剑文、人民大学莫于川等知名法律学者认为,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是税务部门的“自我革命”,是税务部门对全社会作出的自我权力约束的庄严承诺,充分展现了税务总局“壮士断腕”的改革气魄。推行权力清单制度,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加强权力监督、切实便民服务等多个视角进行理解,其根本价值在于使行政权力的边界清晰化,将权力放在阳光下,抑制权力自我扩张和滥用,约束行政权力的运用和运行,从而使权力更好地服务于权利。公开税收执法权力清单,把权力清单制度落到实处,也是税务部门打造诚信政府、透明政府,提高行政公信力、优化税收遵从环境的有力举措。税收执法权力清单类似于“权力正面清单目录”,要深入研究清单的定性、定位和法律效力等问题,要贯彻信赖保护、有利解释等法律精神,要体现服务便利、提高效能等基本原则。

(来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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