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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总: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发布日期:2014-05-26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开表示,电动汽车不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林枫介绍,目前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还没有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但正在积极研究鼓励购置新能源汽车的车购税政策。为扶持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现行消费税政策规定,电动汽车不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不征收消费税。

此外,我国现行车购税政策中在支持发展公共交通方面也有侧重,对城市公交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购税。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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