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2008]1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务总局制定了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税务机关及时做好上述报表的印制、发放、学习、培训及软件修改等工作。
附件:550) this.width=550' src="/myedit/sysimage/file/xls.gif" border=0>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xls
550) this.width=550' src="/myedit/sysimage/file/doc.gif" border=0>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及附表填报说明.doc
苏ICP备08103862号 Copyright © 2008 江苏苏税迅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大厦31楼 电话:025-8465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