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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合并纳税范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12-19

 

国税函【2006】第1224

现就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调整合并纳税企业范围问题通知如下: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汇总(合并)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交、集中清算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1〕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984号)规定,从2006年起,对中国中化集团公司调整后的合并纳税成员企业(名单见附件),由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在北京市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所属中化辽宁、中化江苏、中化广东公司及在京的全资子公司,暂不实行就地预交办法,其他成员企业应按年度应纳所得税额60%的比例就地预交企业所得税,今后如汇总(合并)纳税政策有新规定的,统一按新规定执行。

附件: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合并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1
中化国际石油公司
北京市
2
中化国际化工品公司
北京市
3
中化时代国际经贸公司
北京市
4
中化塑料公司
北京市
5
中化新业国际贸易公司
北京市
6
中化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7
中化国际实业公司
北京市
8
中化金桥国际贸易公司
北京市
9
中化国际工程贸易公司
北京市
10
中化国际信息公司
北京市
11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市
12
中国新技术发展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
13
北京怡生园国际会议中心
北京市
14
中化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北京市
15
中化辽宁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
16
中化河北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
17
中化天津公司
天津市
18
中化上海公司
上海市
19
中化江苏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20
中化山东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21
中化广东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22
中化丹东进出口公司
辽宁省丹东市
23
中化国际石油广东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州市
24
威海甲午海战纪念馆有限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
25
中化天津滨海物流公司
天津市塘沽区
26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本部)
北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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