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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吉林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9-15

 

财税【2006】第131

   经研究决定,自200691日起,将你省煤炭资源税适用税额标准统一提高至每吨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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