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政策法规  >  财经要闻

省财政组建共同基金化解农民合作社贷款难

发布日期:2013-05-10
     根据2013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新型生产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和省委1号文件关于积极探索通过风险分担、费率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切实解决合作社融资难问题的要求,日前,省财政厅与省农委、民生银行及平安银行签订协议,采取组建共同基金的模式,支持解决江苏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难问题。
  农民合作社共同基金由省财政出资4000万元(占比5%),参与基金的合作社缴纳10%-15%的互助保证金,银行授信8亿元,支持20个试点县(市、区)农民合作社。每家合作社贷款规模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年利率在7%-9%之间。合作社参加基金后,借款不需要再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抵押担保。基金支持对象为列入政府扶持名录的1.5万家
五好合作社、农机星级合作社以及73苏合销售联社。此次组建基金,旨在通过公共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让所有运作良好、有贷款意愿的农民合作社共同参与、共担风险、共享收益,为银行和农民合作社提供公平、公开、相互选择的融资平台。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苏ICP备08103862号  Copyright © 2008 江苏苏税迅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大厦31楼   电话: 0258465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