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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积极探索政府采购公共服务

发布日期:2013-05-15
      近年来,江苏在购买公共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涉及社会服务、社会管理、教育医疗等领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今年初,江苏制定出台了《推进省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改革暂行办法》,在省级层面全面开展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试点,范围涉及省级公共服务采购项目21项,总金额13.07亿元,项目涵盖教育文化、社保民生、医疗卫生、农业、财务审计、课题规划、房屋维修等类别,具体包括标准化考点、免费教科书、高雅艺术进校园、学生保险、农桥建设、扶贫贷款、公务人员体检、退役士兵培训、规划编制、项目评审、财务审计、课题研究等。政府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服务承接商,不符合公开招标条件的项目,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等其他政府采购方式实施购买。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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