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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着力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发布日期:2013-05-28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度重视,2010年,我省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示范区建设,20116月起实施优质均衡发展规划,2012年颁布《江苏省县(市、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主要指标》。为推进我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财政主要从四个方面加大对义务教育的保障力度。一是建立和完善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从最初的每生每年小学230元、初中350元提高到现在的小学650元、初中800元。此外,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科书和作业本所需资金由省财政统筹中央补助全额承担,每年安排约11亿元。同时,省财政还对部分地区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给予补助,2012年安排2.16亿元,其中对苏北地区补助1.7亿元。二是积极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不断提高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造价标准,从最初的每平方米500元提高到现在的1000元,建立健全了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机制。2012年省财政安排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补助资金10.22亿元,其中6亿元用于补助苏北地区。三是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补助经费10.58亿元,积极帮助经济薄弱地区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现了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相同。四是实施全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全员培训和千校万师支援农村教育工程,2012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0.95亿元,加强义务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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