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网站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您的当前位置:政策法规  >  财经要闻

厉行节约,注重效率,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共享共用——省财政厅出台《江苏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13-09-12

为进一步规范省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处置行为,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要求,近日,省财政厅印发出台《江苏省省级政府公物仓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推动资产使用调剂机制与平台的建立。

《办法》共五章二十一条,分为总则、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省级公物仓管理范围及程序、监督检查和附则。主要内容为:一是明确了公物仓定义和运作原则。所谓省级政府公物仓是指财政厅对省级单位闲置、处置、超标配置资产以及省政府批准组建的临时机构、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政府批量集中采购储备资产及罚没资产进行统一管理、调配合处置的运作平台。二是明确了公物仓管理机构和相应职责。建立了由省财政厅实施综合管理,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产权交易所、省级单位主管部门和省级单位“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的管理体制。三是明确了公物仓管理范围及程序。省级公物仓设在省产交所,公物仓资产的收缴、使用和处置均须符合规范程序,确保公物仓运转高效有序。

日前,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的20台笔记本电脑作为首批公物仓储备资产已入库,即将按规定调配使用,这标志着省级政府公物仓正式启动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苏ICP备08103862号  Copyright © 2008 江苏苏税迅通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中山南路1号南京中心大厦31楼   电话: 02584659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