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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下拨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

发布日期:2013-09-26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下达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尊老金1444万元。

  为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社会福利水平,从2011年起,我省对具有本省户籍且年龄在80周岁以上的所有老年人,发放尊老金。其中,百岁以上老年人按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标准发放尊老金,所需资金由省财政全额负担。尊老金的发放,进一步夯实了我省老年人安享晚年的物质基础,有利于广大老年人更好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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