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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下达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专项补助资金5.21亿元

发布日期:2014-03-21

   为加快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实施前期准备工作和财政支农支出进度,日前,我省财政下达第四、第五批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年度中央补助专项资金5.21亿元,专项用于支持我省50个小农水重点县开展小型排灌泵站、灌区渠系配套、高效节水灌溉、塘坝、小型涵闸等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自2009年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建设项目启动以来,省级财政始终把小农水重点县建设作为财政支农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科学规划、加大投入、严格管理、整体推进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思路,全力推进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调整和优化支农支出结构,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建设投入,切实建立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5年来,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资金100多亿元,年均增幅达到60%以上,有力地保障了我省农田水利建设水平显著提升。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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