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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扶持助推新能源汽车上路

发布日期:2014-03-26

  今年两会,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热议话题。有报道称,会上涉及节能环保的提案建议占总数38%,其中有72件涉及新能源汽车建议提案。有13个省份把发展新能源产业作为转型升级“当头炮”。为缓解“霾伏”压力,中央和地方政府相继出台政策,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

  这几年,新能源汽车市场一直没能赢得市场青睐。前不久,在天津小客车总量调控首次摇号中,节能车增量指标依然“遇冷”,配置910个指标,其中单位指标109个,个人指标801个,仅125人参与摇号且全部中签,与普通车增量指标摇号2.96%的中签率形成鲜明对比。为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天津出台《天津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2013-2015年)》,合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为新能源汽车市场“添了一把柴”。

  财政补贴:“新车”售价接近“油车” 

  新能源汽车比传统燃油车售价高,制约着私人购买的热情。天津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将私人领域推广目标设定为500辆,同时对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政策支持。其中,纯电动车按照续航里程80至150公里、150至250公里和250公里以上的,分别给予3.5万元、5万元和6万元的补贴。由于中央财政补贴实行每年5%的退坡机制,今年的补贴标准分别降为3.325万元、4.75万元和5.7万元,天津财政按照中央财政补贴1∶1比例进行配套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补贴政策改变了此前通过试点城市转拨补贴资金的兑付方式,由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新政打破了新能源汽车推广中的地方保护主义症结。与前一轮补贴政策相比,天津《方案》在多个方面发生了变化,最直观的就体现在补贴方式上。新能源车的补助对象为消费者,消费者按销售价格扣减补贴后支付。中央财政将补贴资金拨付给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实行按季预拨,年度清算。以比亚迪的插电式混合动力车“秦”为例,目前该车普通版市场售价18.98万元,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补贴后,消费者购买的实际支出可降为12.33万元,接近甚至低于同级别燃油车购置成本。

  企业担当:建立充电桩市场运作机制 

  很多消费者表示,除了价格因素,充电桩较少、充换电不够便利,也是新能源汽车的“软肋”。今年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安徽江淮汽车集团董事长安进建议把建设电动车充电设施上升为国家基础建设范畴,在小区建设、老区改造和道路规划中,强制建设一定比例的充电桩。

  财政部等三部委指定的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城市,都把加快建设“充电桩”作为投资重点,规划用地,政策倾斜,用市场化机制促进充电桩建设。上海今年二季度将出台政策,在公路售电厅、居民小区标配充电桩,带来数百亿的投资机会。北京今年将建设1000个公用快充桩,形成网络化充电网络。天津计划在2015年前建设充电站66座,各类充电桩或充电接口6700个。为配合充电需要,国家电网天津电力公司牵头,编制了《天津市新能源汽车充变电设施选址规划(2013-2015)》。其中公交、出租、邮政、快递、环卫等领域将优先选择用户现有场地,不足部分由市统一规划供地;区域运营领域由区县政府规划供地;政府机关、企业、私人领域选择用户现有场地。

  天津国家电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公共快充点的选址原则和设备配置原则已初步确定,优先在市内六区及滨海新区核心区规划快充网络,逐步形成覆盖全市主要功能区域的电动汽车公共快充及服务网络。

  科技部部长万钢在两会上表示,“一定要有这样的机制,让建充电桩的人也得益。”充电桩的市场预期,带动了企业的投入。据了解,天津公交公司要建设充换电站8座,满足1000辆换电式公交车充换电需求;建设50座直充电站、1000个充电桩,为1000辆直充式公交车提供充电保障;邮政单位将在营业网点周边、车辆停放场地建设3380个充电桩或充电接口;出租车行业选择停车场/库、公交场站、体育场馆停车场等场地建设充电桩,规划建设集充电、维保等功能于一体的充电服务楼;政府机关公务用车将选择在政府机关场院内配套建设600个充电桩。

  社会给力:形成推广应用“新车”上路模式 

  据了解,在新一轮补贴政策中,纯电动仍然是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最重要方向。在地方财政配套补贴、新能源汽车上路通行、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安排、私人建设充电设施审批、供电价格及运营补贴、企业资质申报等方面,各地都对纯电动车推广应用出台支持政策,而且各项政策比以往更加“给力”。

  天津对换电式公交车运营成本超出同等燃油车运营成本部分,由市财政据实补贴;允许邮政快递用新能源汽车,在向市公安交管局申领货运机动车运行证后,按规定允许白天进入市区道路行驶;按照法定程序,研究确定符合车辆性能和配置水平的新能源出租车收费标准;明确新增和更新的环卫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30%;建立区县财政补贴机制。对本区域运营企业购置纯电动运营车按照中央财政补贴1∶1比例予以配套补贴。建立健全区域运营新能源车辆管理制度;对于政府机关采用新能源汽车给予优先采购政策支持;推动住宅小区物业允许住户申请安装充电桩。

  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对于净化城市空气环境效果显而易见。截至2012年底,天津579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累计行驶里程超过3000万公里,节省汽、柴油约1800吨,相当于在使用环节减少排放二氧化碳5800多吨,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氮氧化物、硫化物等污染物的排放。“十二五”期间,试点地区要在公交车、出租车领域推广纯电动汽车的同时,启动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撬动私人新能源汽车市场发展。

(来自: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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