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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静林:农业综合开发要转方式创机制

发布日期:2014-04-14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紧紧围绕和服务‘三农’发展大局,进一步调整思路,优化布局,转变方式,完善政策,创新机制,提升效益。”这是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日前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联席会议上提出的要求。

  胡静林表示,2013年,农业综合开发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着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稳步开展现代农业试点,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提高项目和资金管理水平,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立足于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不断加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按照国务院批准的《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确定的任务,集中资金、规模开发,继续大力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逐步做到中型灌区改造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成片连网。因地制宜发展现代灌溉农业和旱作农业,大力推广应用各种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灌溉及旱作农业技术。大力支持发展循环农业,在项目区试点使用高标准农膜和推进残膜回收,试点建设一批以秸秆为主要原材料的有机肥厂,支持高效肥和低残留农药使用。加大生态综合治理力度,因地制宜开展草原(场)建设,加大对小流域、石漠化和水土流失地区的治理力度,加强农田林网建设。

  二是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农业发展转型升级。完善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一县一特”产业发展试点政策,扩大试点范围,打造现代农业园区示范群,形成龙头企业带动发展农业产业链,构建“一县一特”优势农业经济带。进一步提高科技投入比重,强化项目区科技支撑。支持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报、实施、建设和管护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积极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实现形式。

  三是围绕实施农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调整优化农业综合开发布局。以开发县为单位,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强、能够永续利用的地方划为重点开发区,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继续大规模改造中低产田、建设高标准农田,打造我国粮食生产核心区;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有限、但有一定的恢复潜力、开发后能够达到生态平衡的地方划为保护性开发区,以生态综合治理和保护为主,适度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将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差、生态比较脆弱的地方划为限制开发区,以生态环境恢复为主,不再大规模进行土地治理。围绕上述基本思路,有针对性地采取“保、调、转、退、减、进”的措施。

  四是深化改革,不断健全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制。要加强规划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健全项目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管理,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加强队伍建设。

  据悉,2014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360.71亿元,比2013年增长9.8%。

(来自:中国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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