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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组织开展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解决 地方重大突出问题财力补助资金专项检查

发布日期:2014-05-14

  为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要求,提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使用效益,近日,财政部组织驻北京、河北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开展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和解决地方重大突出问题财力补助资金专项检查。检查采取就地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5月上旬开始,6月底结束。检查对象为地方财政部门,除重点检查省本级外,至少抽查5个有代表性的县区,并延伸检查使用资金的相关单位。

  此次检查的内容,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方面,主要是2013年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有关情况,重点检查人员、公用经费以及教育、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等方面的保障情况;在解决地方重大突出问题财力补助资金方面,主要是相关省2013年该项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对一些重大问题,可追溯到以前年度。财政部要求参检专员办高度重视此次检查,注重加强与地方财政部门、重大项目办等单位的沟通协调,保质保量地完成检查任务。同时,要求结合当前经济财政形势,增强政策的敏感性和敏锐性,选择专题深入开展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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