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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静林:农业综合开发要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

发布日期:2014-05-08

  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5月5日—6日在安徽合肥召开。财政部部长助理胡静林在会上强调,农业综合开发要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线,以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转型升级为着力点,以科技进步为动力,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增加农民收入,进一步创新机制、优化布局、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水平和效益。

  对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胡静林提出了七点要求:

  一是把握重点任务,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集中力量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积极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力促进生态友好型农业发展,坚持依靠创新驱动,大力推进农业综合开发。

  二是完善投入增长机制,确保资金投入与目标任务相匹配。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切实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地方财政要按照规定投入比例将资金列入预算,确保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尤其是在取消主产区县级配套任务的情况下,省级财政要尽力加大投入,确保资金不留缺口。要完善“国家引导、配套投入、民办公助、滚动开发”机制,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筹措资金。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继续改革和完善财政资金投入方式,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竞争立项等形式,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等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农村集体和农民增加投入。

  三是完善统筹开发机制,形成农业综合开发合力。农业综合开发最大的优势和最鲜明的特点就是“综合”,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队伍,有多元投入的资金优势,有健全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有多年开发建设的宝贵经验,有不断创新的管理运行机制,实行综合开发投入从而实现综合效益,是一个很好的支农资金整合平台。要积极探索充分发挥财政支农资金合力的体制机制,实现项目和项目、资金和资金之间的“无缝链接”。

  四是完善资金和项目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完善资金分配办法。进一步理顺中央和地方各层级的关系,下放审批和管理权力,把项目规划、资金分配、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职能更多交给地方特别是基层。完善项目评审验收机制,推行结构性评审和项目竞争立项制度。要逐步建立农业综合开发现代管理制度,不断优化项目管理。完善绩效管理监督机制,科学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建立奖优罚劣的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绩效。

  五是创新项目建管机制,确保项目长久发挥效益。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的比重,探索将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形成的资产交给农民专业合作社持有和管护,资产收益由全体社员共享。支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形成资产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六是健全监督检查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强化对资金和项目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大资金分配、项目立项评审和实施过程的检查力度,提高监督检查的实效。要将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有机结合,增强监督检查的针对性。

  七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根据农业综合开发任务的需要健全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健全多部门共同协商和参与的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制,形成开发合力。

(来自: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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