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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党组部署惩治和预防腐败 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任务 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发布日期:2014-05-08

  财政部党组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进财政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任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经过今后5年的扎实工作,不断完善与财政职能和责任相适应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意见》提出,在坚持不懈抓好作风建设的同时,财政部将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基础性制度建设,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有效机制,更加有效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完善财政部反腐倡廉建设制度规定,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对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加强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设;不断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坚持和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班子成员谈心交心和逐级约谈制度,不断提高班子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轮岗交流工作机制;完善巡视制度,创新方式方法,保持频率,加大力度,强化巡视成果综合利用,全面提升巡视工作成效。认真履行财政职能,结合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进一步梳理、修订和完善财政财务规章制度,形成针对性、操作性、指导性强的管理制度体系,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同时,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权力运行的监督,对直接掌管资金分配和政策制定等单位和岗位的权力进行限制,对干部考录、选拔任用全过程实施监督,对内部财务、资产、采购、投资等事项规范管理,压缩各种权力的自由裁量空间。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全面梳理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明确风险等,不断完善制度办法和工作流程,结合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采取不相容职责岗位分离控制、授权控制、流程控制等手段,对各类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构建财政内部控制框架体系。

  《意见》强调,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严肃查办财政干部在资金分配、行政审批、政策制定和执行等事项中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的案件;严肃查办利用职权贪污贿赂、挪用侵占、腐化堕落的案件;严肃查办政府采购、工程建设、中介机构执业以及财政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办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财政干部违反廉政准则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坚决纠正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会员卡、商业预付卡等问题。

  财政部已将研究制定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2013—2017年工作任务分解为44个具体项目,分别明确了负责领导、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同时提出要求,确保任务落实。

(来自: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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