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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率被指过高 税务总局局长称有待合理调整

发布日期:2012-04-05

  中广网北京330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税收”,是深入当代社会血液的词汇,每一个人的生活都可以说与“税”密不可分。个人所得税、消费税、房产税、营业税、增值税,这些专业名词已经悄然改变这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今天(30)上午,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就“税”这个话题回答了诸多提问。

  结构性减税、财税制度改革如今成了百姓耳熟能详的词语。去年(2011),我国上调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到3500元,6000万人不用再纳税。其实,跟百姓密切相关的还有一个税种,就是消费税。现如今,屡屡报道我国奢侈品、烟酒的消费税率太高,对此肖捷做了如下回答:

  肖捷:现在有些商品特别是烟、酒以及贵重首饰等奢侈品,价格高有多方面的原因,国家对这些商品征收消费税,是其中一个方面。消费税不是对所有的商品都征收,而是对一些特定的商品作为特殊调节征收的一种税。

  对香烟、酒、鞭炮焰火等征收消费税主要是因为他们会对人们的健康、生态环境造成危害;对贵重首饰、高档化妆品、高尔夫球、高档手表、游艇征税,是希望体现调节收入分配的意图;对小汽车和摩托车等等征税,则有助于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环境污染。

  肖捷: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现行的消费税政策还需要不断地完善,包括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适用的税率等等,都有待于进行合理调整。

  最近一段时间,有些地方上调了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肖捷直言不讳,在二手房交易是,交易双方为逃避税收,在按真实的价格签订交易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的依据,这就是社会上所说的“阴阳合同”。上调计税价格,实际上就是为了遏制二手房交易通过“阴阳合同”逃避税收的现象。

肖捷:对申报的价格明显偏低而且没有正当理由的,要依据一定的方法确定二手房评估值,核定计税价格。比如说,我们某一个市的税务机关在进行评估的第一个月,就有96.7%二手房交易通过评估调增了计税价格。

(来自中国广播网微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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