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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绝不能在提高起征点后随意调整定额

发布日期:2012-04-01

330上午10时,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肖捷,副局长解学智、宋兰来到中国政府网访谈室,同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与此同时,全国3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国税局、地税局局长,也在当地政府网或税务机关门户网站同时上线,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与广大网民进行互动交流。以此为标志,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活动正式启动。

上午945分,肖捷局长一行提前来到访谈室,坐在电脑前,一一了解网友的提问。10时整开始回答网友提出的部分问题。

网络上反映小微企业税收的问题较多。供职个体企业的网友“关注360”想了解国家对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并问,给了税收优惠之后,税收定额是不是要相应提高?

肖捷说,国家对小微企业发展一直高度重视,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将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到月销售额或营业额5000-20000元和每次(日)销售额或营业额300-500元;从今年起,小微企业3年内免征包括税务发票工本费在内的22项行政收费。另外,为缓解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资金困难,鼓励金融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在税收政策上也提供了一些支持。肖捷表示,各级税务机关会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提高起征点政策,使广大个体工商户切实享受到国家税收优惠,绝不能在提高起征点后随意调整定额。也希望广大个体工商户依照国家法律规定,如实申报,依法纳税。

来自北京一家文化创意企业的网友“我是风”问:听说北京也要继上海之后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这项改革对企业会有什么影响?

肖捷回答说,北京市确实已经提出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但具体方案还未确定,目前正在做前期准备。按照上海市试点的范围,文化创意类行业是包含在内的。如果北京市将文化创意类行业纳入试点范围,那对文化创意企业来说应该是一个利好消息。从今年以来上海市试点的情况看,参加试点的文化创意服务业一般纳税人中,约有70%的纳税人税负有不同程度地下降。

网友“公平的心”在上海工作,月薪几千元,他说看到一些人住好房、开好车,觉得差距太大了。你们能想点什么办法?

肖捷回答说:中央对收入分配差距问题历来高度重视,明确提出要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在这方面,税收是可以发挥调节作用的。按照中央部署,近年来有关方面陆续出台了一些力度较大的措施,主要是对中低收入群体给予更多的税收优惠,降低税收负担,同时加大对高收入者的调节力度。近些年来,我国先后几次进行了个人所得税改革。2008年以来,国家相继延长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出台鼓励就业创业的税收扶持政策,并将大学生、农民工、城镇就业困难群体等作为扶持的重点。与此同时,税务部门不断完善征管手段,积极做好对高收入者和非劳动所得的税收征管工作。据统计,2011年,针对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451亿元,同比增长79.2%;针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600多亿元,同比增长近30%

网友“一种境界”反映,手机上经常收到买卖发票的短信,希望税务局能管管这事。

肖捷向这位网友表示歉意,坦诚表示,“这种情况确实存在,我们的工作需要继续改进”。应网友的要求,解学智副局长介绍了近年来打击制售假发票的情况。解学智说:打击制售假发票这项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需要通力合作才能取得实效。近年来,税务机关与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对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进行监控和排查,联合查办了一大批发票犯罪大案要案。2011年,全国共查处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案件近9万件,查获各类非法发票近3.5亿份,打掉作案团伙400多个,捣毁发票犯罪窝点470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5000多名;查处违法受票企业8万余户,查补税收收入约71亿元。解学智透露,下一步,税务部门将按照“打击与建设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原则,积极协同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加大对纳税人非法使用虚假发票的查处力度。加快建设网络发票管理信息系统,推行网络发票,逐步改进现行发票管理方式,全面提升发票管理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从源头上提高对发票违法犯罪行为的防范监控能力。

网友“人文123”反映,在与税务局打交道的过程中,对他们的一些做法不太满意,问应该通过什么方式反映?

宋兰副局长回答说,近些年来,税务部门通过不断更新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容,完善服务手段,进一步提高了为纳税人服务的水平。但由于种种原因,工作中难免出现纳税人不满意甚至损害纳税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为此,20101月,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办法》,规定了纳税人投诉的范围、渠道以及我们内部处理的程序。纳税人在申报纳税过程中,如果遇到不满意的地方,可以按照这个办法的规定,采取书面投诉或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等口头投诉的方式,向税务机关的纳税服务部门投诉。据宋兰介绍,2011年,全国税务系统共受理纳税服务投诉8497件,绝大部分都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回复纳税人。2011年纳税人投诉总量比上年减少2039件,同比下降19.4%。宋兰表示,今后,税务部门将有针对性地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简化办税手续,优化工作流程,强化执法监督,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税收执法、管理和服务的质量,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不断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网友“快乐100%”问,听说有些地方上调了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这是为什么?

肖捷说:近年来,一些人在二手房交易时申报纳税的交易价格,往往大幅低于市场价格。经调查发现,主要是交易双方为逃避税收,在按真实价格签订交易合同的同时,还签订了一个低于实际交易价格的假合同,作为申报纳税依据,这就是社会上所说的“阴阳合同”。这不仅破坏了市场秩序,也造成了国家税款流失。对此,我们与有关部门共同就加强二手房交易的税收征管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应用房地产估价技术对二手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评估,对申报价格明显偏低且没有正当理由的,依据一定的方法确定二手房评估值,核定计税价格。有些地方上调了二手房交易计税价格,实际上就是为了遏制二手房交易通过“阴阳合同”逃避税收的现象。这些措施已经收到较好效果,如某市税务机关在进行评估的第一个月,就有96.7%二手房交易通过评估调增了计税价格。另据了解,前一段时间,各地税务机关对40余万套二手房交易申报价格进行了评估,纳税人对评估结果持有异议的不到1%,说明纳税人基本上是认可的。

网友“挑战Victor”是一名企业办税人员,他反映需要报送的报表资料太多,问能不能再减少一些?

肖捷说,我们也正在考虑如何继续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基本想法是加强信息共享,充分利用现有信息资源,全面清理并取消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的涉税资料,做到一次采集、多次使用。重点清理申报表无效和重复数据栏目,整合附报资料,探索实行综合申报表。在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时,不得要求纳税人重复提供已存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的各项信息。税务机关开展税收分析等工作时,不得要求基层和纳税人重复报送相关报表和涉税信息,确有需要时,应由归口负责部门审核后统一下达。同时还要积极推行无纸化办税,在电子资料具备法律效力的前提下逐步取消纸质资料报送。

在一个小时的在线交流中,网友反响热烈,提问踊跃。应网友的要求,肖捷还就消费税、税收信息保密、税收支持企业“走出去”等情况进行了介绍,并回答了网友一些具体的纳税问题。上午11时,在线交流结束。据统计,中国政府网共收到网友发来提出问题的帖子270多个。由于时间有限,网友提出的很多问题,还没来得及回答。肖捷表示,将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将这些问题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上予以回复。

1992年以来,税务系统已连续21年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今年是税务部门连续第五年围绕“税收・发展・民生”这一主题开展宣传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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