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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税负偏重热盼税收政策扶持

发布日期:2014-02-07

2013年,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对927家物流企业2008年~2012年5年的税收支出情况进行了统计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物流企业税收支出增长快于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速度,税收负担高于全国宏观税负水平。面对较低的利润率和较高的税收负担,物流企业的发展现状如何?有哪些政策诉求呢?近日,记者走访了一些物流企业和业内人士。

物流企业税收负担高于全国宏观税负水平

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副会长贺登才告诉记者,我国物流企业的税收支出主要在3个环节:一是提供服务环节,涉及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二是收益实现环节,涉及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三是服务设施的持有和使用环节,涉及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和契税。

近年来,物流企业税收支出增长较快。样本数据显示,样本企业2008年~2012年税收支出平均增长9.81%,而同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增长4.56%和3.29%。对比计算,税收支出增幅比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分别高出5.25和6.52个百分点,大大快于同期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的增长速度。

样本数据显示,2008年~2012年样本企业5年间的平均税收负担水平为20.19%,高于全国同期宏观税负水平1.93个百分点,且税收负担水平呈逐年递增趋势。如果考虑到物流企业不作为纳税人但实际负担的隐性税收支出,5年间样本企业实际税负平均水平为26.79%,比宏观税收负担均值高出8.53个百分点。

物流业税负偏重不利于企业成长壮大

“2012年以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逐步在全国推开,物流企业税收负担进一步加重。特别是交通运输服务税率设置,从营业税体制下的3%上升到增值税体制下的11%,再加上抵扣不足,导致物流业尤其是从事交通运输服务的企业税负增加较多。与原来的营业税体制相比,多数企业税负增加了一倍左右。”贺登才说。

山东省佳怡物流有限公司财务部税务经理张万梅说:“我们公司是大型交通运输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税务所根据公司提交的一些抵扣项做了测算,结果显示‘营改增’后税负会增加。而且,属于抵扣范围且金额较大的车辆进项税额属于之前早已买进的,不得抵扣,人力、租赁费用也都不能抵扣,可抵扣的就只剩下燃油费、资产维修费、水电费等进项税额,因此总的来说,税负肯定是上升的。”

“税率从3%换到6%后,税收比上年多了100多万元。”湖北省武汉市飞远速递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王涛介绍说,该公司主要是替大型电商进行货物配送,必须开增值税发票,由于公司不接个人快件业务,没有任何进项。此外,公司业务员多以电动车送货,只有十几辆货车,能够用来抵扣销项的油费也非常少。“幸好在我们与税务机关的沟通下,被划分到了物流辅助业,征收6%的税率。如果被划分到交通运输业按11%的税率征收,那么企业估计一年内就走到尽头了。”

湖南省长沙市长远物流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分公司业务经理刘志祥说,物流行业在“营改增”之前,税率是营业额的5.8%;而“营改增”之后,税率是营业额的11%。“对于物流行业来讲,人员费用是一个大头,但是人工这块没有增值税发票可取,从而公司为500多名员工支付工资以及购买‘五险一金’的成本费用不能用作销项抵税。”刘志祥说,从某种程度上公司直接多了5.2%的税收负担。

另一家运输企业的人士表示,因为税率提高,目前测算,该企业上缴税收预计将增加200多万元,占其缴税总额的8%。

“事实上,现行的税收制度对物流业发展的影响远不止这些。”贺登才告诉记者,增值税税率不统一,对物流业一体化运作形成了制约。跨区域统一纳税无法实现,对物流业网络化经营形成了障碍。此外,物流业所属行业认定模糊,适用税目、税率认定不清,针对物流业的税收支持政策不多、力度不足等问题都严重制约了物流业的发展。

物流企业热盼税收政策扶持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加快物流业发展,对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国民经济竞争力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我们建议,把物流业作为独立的服务产业看待,统筹完善有关税收政策。”贺登才说。

一是统一物流业各环节增值税税率。建议将“货物运输服务”和“物流辅助服务”统一执行6%的税率,设立“综合物流服务”税目,对运输、仓储、货代、配送等物流业务各环节实行统一税率、统一发票。

二是允许物流企业集团统一纳税。建议允许集团型物流企业实行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统一申报缴纳,取消对跨省市总分机构物流企业实行“就地预缴”的政策。允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物流企业集团总机构纳税人实行增值税合并纳税。

三是进一步落实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政策。建议进一步明确物流企业认定范围。凡是专业化、社会化的仓储设施用地均可享受该项政策。明确将专业建造并出租仓储设施的企业和提供仓储服务的仓库企业视同专业物流企业。

四是出台支持物流业发展的长效税收政策。建议将物流业纳入重点支持的现代服务业领域,在税收政策中体现物流业的产业地位。根据产业特点和企业发展要求,统筹协调多部门关系,统一出台物流业综合税收政策,发挥财税政策的支持和引导作用,促进我国现代物流服务体系建设。

此外,一些物流企业负责人还希望将占有物流企业较大成本比例的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房屋租金等纳入进项税抵扣范围。

(来自:中国税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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