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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实施教育扶贫工程

发布日期:2013-09-1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的教育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扶贫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农业部《关于实施教育扶贫工程的意见》,我国将在《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所确定的连片特困扶贫攻坚地区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到2020年使片区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根据《意见》,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加大对教育扶贫工程的投入,省级人民政府加强各项教育经费统筹,经费安排向扶贫开发任务较重的地区倾斜。

为了更好地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将组织大中城市和东部地区学校的专家学者、优秀教师、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和志愿者到片区学校服务。制定优惠政策,吸引东部地区人才到片区从教,特别是对片区高校引进人才要予以倾斜支持。

(来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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