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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财政下拨资金保障孤儿基本生活

发布日期:2013-09-16

  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民政厅下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1667万元,连同上半年预拨资金,省财政2013年已下拨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8515万元。

为满足孤儿基本生活需要,保障孤儿健康成长,我省从2011年建立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各地按照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原则,确定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并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中央及省财政对各地予以补助,其中中央补助标准为月人均200元,省级财政对苏南、苏中、苏北地区补助标准为月人均90元、135元、180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使孤儿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来自:江苏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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